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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英文名:WUHAN POLICE VOCATYONAL COLLEGE 所在地:武汉 院校代码:12984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政法类/警察/专科

省属专科
  •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8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0
一、学院简介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湖北省代码:9580)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2015年被选定为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多次被湖北省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园林式学校。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携手学院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学院具有近40年的办学历史,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致力于为政法行业培养优秀警务人才,开发推广警务先进科技成果,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警务作战实力,为政法单位特别是公安战线和司法系统培养了10多万名政法专门人才。 学院依托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狱、强制戒毒所等政法机关,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有司法信息化ICT实训基地、司法鉴定、DNA鉴定、纹痕检鉴定、视频行为分析鉴定等国内一流的实验室,在司法信息化、司法心理软件开发,反恐实战训练等领域走在国内同等院校前列;还建有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光接入实训室、4G/5G通讯实训室、痕迹检验实验室、心理测验技术实训室等100多个实验室,6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个信息化平台的全智能教室、多功能警体技能训练场,还建有湖北大学生驾驶员培训学校暨武汉市第三考场。开设有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等22个专业。其中,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5个,湖北省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现有教师260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78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2人,双师素质教师76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和加快政法干警便捷招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这为学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随着司法行政系统对警务专门人才从警制度改革的完善,我院学生可通过公务员高比例职位设置考试进入公安、司法、铁路、森林警察等政法机关工作。同时在法院、检察院、军队、海关、消防、城管及新加坡策安集团等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我院毕业生都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并成为了行业中坚力量。二、单招专业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简介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适应21世纪经济建设需要,掌握火灾科学的基本理论,消防安全技术与与方法,消防政策、法规。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评价,控制及安全消防设施操作能力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消防工程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公司,公安消防机构,消防技能培训机构,政府建筑管理部门和大型工业企业,担任消防工程师,安装工程师,消防设计师,项目经理,消防检测工程师,消防安全管理员以及消防工程施工员,预算员等。 本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有:消防制图,化危物品性能检测与评价,消防监督检查,电气防火,建筑防火,防灭火自动控制系统,工业企业防火,火灾控制及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等。三、招生专业、计划以及收费标准 消防工程技术,100名,学制3年,学费5000/年。四、报考对象条件 1、报名对象:参加湖北省2018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2018年湖北省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号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2、专业要求:填报无专业限制,不论什么专业都可以填报我校单招专业。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首先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内(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5日)到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登录省考试院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市、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学院单独招生专题报名网站进行单独招生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 报名时间:考生在取得2018年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后,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3月10日到我校网站进行单独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我校报名网址为:http://zs.whpa.cn  2. 资格审查:考生在2018年3月15日下午17:00时前必须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①当地招办打印盖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2张2寸蓝底彩色免冠登记照片;④中职学校毕业证(应届中职生提交在读学校证明);⑤读中职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获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并于当日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3. 报名考试费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各专业报考费为270元/生。资格审查时缴纳。六、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国家职业初级到中级标准,参照全省技能高考相关标准和要求,学校组织制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和考试大纲。在上报省教育厅批准、省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考试大纲(样题)及考试工作方案。 考试总分为700分,考试总时间为310分钟。 1.文化综合考试总分210分,其中语文100分、政治60分、英语50分。考试试卷为语文、政治和英语三个科目的合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技能考试总分490分,考试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专业知识考试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技能操作考试34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七、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 (1)文化综合考试:3月17日(上午9:00-10:40)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专业知识考试:3月17日(上午11:20-12:20)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技能操作考试:3月17日(下午14:00-16:3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东西湖校区(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特一号,轻轨1号线东吴大道站旁)。八、录取办法 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政治、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按考生报考专业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获得地市州级以上的技能大赛奖项的同学,在报名期间要备注获得何等奖项,于3月17日前凭获奖证书原件到招生工作处备案,可享受以下政策: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享受20分加分政策;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技能考试以满分计;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经核实资格无异议后,技能考试以满分计。九、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27-83214207 单招咨询QQ群:472723576 单招报名网址:http://zs.whpa.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特一号(轻轨一号线东吴大道站旁)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招生工作处详情
2018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2020-02-10
单招专业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简介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适应21世纪经济建设需要,掌握火灾科学的基本理论,消防安全技术与与方法,消防政策、法规。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评价,控制及安全消防设施操作能力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消防工程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公司,公安消防机构,消防技能培训机构,政府建筑管理部门和大型工业企业,担任消防工程师,安装工程师,消防设计师,项目经理,消防检测工程师,消防安全管理员以及消防工程施工员,预算员等。 本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有:消防制图,化危物品性能检测与评价,消防监督检查,电气防火,建筑防火,防灭火自动控制系统,工业企业防火,火灾控制及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等。招生专业、计划以及收费标准 消防工程技术,100名,学制3年,学费5000/年。详情
2019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0
2019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简章一、学院简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教育部ICT行业创新基地、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2015年被选定为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多次被湖北省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园林式学校。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携手学院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学院具有近40多年的办学历史,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致力于为政法行业培养优秀警务人才,开发推广警务先进科技成果,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警务作战实力,为政法单位特别是公安战线和司法系统培养了数万名政法专门人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和加快政法干警便捷招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这为学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发展机遇。随着司法行政系统对警务专门人才从警制度改革的完善,我院学生可通过公务员高比例职位设置考试进入公安、司法、铁路、森林警察等政法机关工作。同时在法院、检察院、军队、海关、消防等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我院毕业生都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并成为了行业中坚力量。二、单招专业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简介1、消防工程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适应21世纪经济建设需要,掌握火灾科学的基本理论,消防安全技术与与方法,消防政策、法规。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评价,控制及安全消防设施操作能力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专门人才。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消防工程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公司,公安消防机构,消防技能培训机构,政府建筑管理部门和大型工业企业,担任消防工程师,安装工程师,消防设计师,项目经理,消防检测工程师,消防安全管理员以及消防工程施工员,预算员等。本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有:消防制图,化危物品性能检测与评价,消防监督检查,电气防火,建筑防火,防灭火自动控制系统,工业企业防火,火灾控制及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等。2、司法鉴定技术司法鉴定技术专业主要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掌握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交通事故鉴定等检验鉴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文书、痕迹司法鉴定行业和公、检、法、仲裁等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物证类司法鉴定机构从事相应司法鉴定工作(文书司法鉴定人助理、痕迹司法鉴定人助理);在公安、国安、检察机关的侦查技术部门从事相应刑事侦查技术工作(刑事侦查技术人员)。近年来,本专业加大了与行业部门的联系,同时还加强了公务员考试培训力度,在招警考试中有较强的专业优势,考取率较高,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就业率较高。核心课程包括: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刑事影像技术、图像处理技术、微量物证鉴定技术、法医学常识等课程。3、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是院级骨干专业、重点专业,近几年来,一直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200万专业建设支持项目,验收合格;2013年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300万安防综合实训室项目,验收合格;2014年,湖北省安全防范行业协会授予我专业为“湖北省安防行业人才培育基地”;2015年成功申报湖北省高职类特色专业,验收合格;2017年成功申报为湖北省第二批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2017年度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争创全国优质高校的试点单位重点课题;2018年获得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掌握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安防工程实施、系统设计、工程造价、系统维护、产品选型及产品经销等职业能力,具备诚信品质、敬业精神以及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等职业素质,能够胜任安防企业和监狱、戒毒行业的安防系统造价、维护、安防工程施工管理、安防系统设计助理等一线工作岗位,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就业方向为:安防工程设计助理工程师、安防系统维护员、安防工程施工员、安防工程造价员、安防产品经销员。三、招生专业、计划以及收费标准消防工程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鉴定技术,总计划数300名,学制3年,学费5000/年。单招总录取人数不超过总计划数。四、报考对象条件1、报名对象:参加湖北省2019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2019年湖北省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号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2、专业要求:填报无专业限制,不论什么专业都可以填报我校单招专业。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学院单独招生专题报名网站进行单独招生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1. 报名时间:考生在取得2019年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后,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3月6日到我校网站进行单独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我校报名网址为:http://zs.whpa.cn 2. 资格审查:考生在2019年3月6日至3月7日下午17:00时前必须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①当地招办打印盖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2张2寸蓝底彩色免冠登记照片;④中职学校毕业证(应届中职生提交在读学校证明);⑤读中职期间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获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并于当日公布合格考生名单。   3. 报名考试费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各专业报考费为270元/生。资格审查时缴纳。六、单独招生考试办法考试分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考试内容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试大纲)七、录取办法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政治、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按考生报考专业及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技能操作、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凡获得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凡被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八、联系方式招办电话:027-83214207 单招报名网址:http://zs.whpa.cn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632号(轻轨一号线东吴大道站旁)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招生工作处详情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2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规范招生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84,湖北省属代码:9580),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第三条      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性质的普通大专层次的高职学院。第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当地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以英语为第一教学语种。第五条      招生工作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二章 录 取第六条    报考条件: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第七条   学院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5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件精神,2020年在湖北省提前批公安司法类专科提前批录取,报考以上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含体检、面试、体测及政审)。第八条  体检、面试、体测及政审标准依据湖北省司法厅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第九条 学院提前批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综合测试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湖北籍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女生比例为15%),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均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学院招生部门按照高考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学院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考生录取专业尊重考生志愿,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批次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造假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司法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普通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6500元/年,住宿费1080元/年,分年度缴纳。第四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及助学金贷款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鼓励,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第五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第十七条  通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 编:  430040网 址: www.whpa.cn    QQ:361643450电子邮件:wuhanjgxy@163.com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7-83214207    027-83891752(传真)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详情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1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规范我院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84,湖北省属代码:9580),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632号。第三条      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性质的普通大专层次的高职学院。第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当地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文理兼收,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我院以英语为第一教学语种。第五条      招生工作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二章 录取第六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第七条  我院司法警务(监所管理)、行政执行(戒毒管理)、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2018年在湖北省提前批公安司法类专科录取,考生入学后需按具体要求进行体检、面试、政审,择优录取。第八条         我院录取的考生,均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按照高考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第九条           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第十条    未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第十一条       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普通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65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分年度缴纳。第四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第十四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及助学金贷款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鼓励,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第五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第十五条  通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632号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 编:  430040网 址: www.whpa.cn    QQ:603097841电子邮件:wuhanjgxy@163.com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7-83214207  83254957  027-83891752(传真)           详情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6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规范招生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84,湖北省属代码:9580),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第三条      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性质的普通专科层次的高职学院。第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当地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以英语为第一教学语种。第五条     招生工作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二章          录取第六条    报考条件: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第七条   学院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5个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件精神,2019年在湖北省提前批公安司法类专科录取,报考以上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含体检、面试、体测及政审)。第八条  体检、面试、体测及政审标准依据湖北省司法厅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第九条学院提前批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综合测试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专科录取分数线的湖北籍考生,学院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女生比例为15%),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条         学院录取的考生,均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学院招生部门按照高考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学院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考生录取专业尊重考生志愿,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同批次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造假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司法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五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普通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65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分年度缴纳。第四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及助学金贷款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鼓励,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第五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第十七条  通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06号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 邮编:  430040网址:www.whpa.cn    QQ:361643450电子邮件:wuhanjgxy@163.com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7-83214207   027-83891752(传真)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详情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08-04-30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规范我院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984),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杏花路特1号。第三条      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性质的普通大专层次的高职学院。第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当地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文理兼收,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我院以英语为第一教学语种。第五条      招生工作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第二章            录取第六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司法警务(监所管理)专业,男不低于1.68米,女不低于1.58米;左右眼视力不低于5.0。其他专业,男不低于1.65米,女不低于1.55米,左右眼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第七条         我院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不设学校级差分和专业级差分。第八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第九条           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我院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第十条    未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第十一条       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如有些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录取。第十二条  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十三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普通专业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摄影摄像技术专业52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分年度缴纳。第四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第十四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及助学金贷款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鼓励,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第五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第十五条  通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杏花路特1号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30040网 址: www.whpa.cn电子邮件地址:wuhanjgxy@163.com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027-83214207   027-83891752(传真)        13871345666    13971325426   13807121810  13971327997   13971382268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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