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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英文名: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Wuhan 简称:“地大”,“CUG”,“中国地质大学” 所在地:武汉 院校代码:10491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工科类/211/研/考研院校

211工程985工程教育部直属院校研究生院校自主招生卓越计划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选拔录取新生。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中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简称:地大。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缩写:CUG。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标代码:10491。学校网址:http://www.cug.edu.cn。第四条 学校分为南望山校区和未来城校区,南望山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未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第五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第六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监督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第九条 各学院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特殊类型招考等工作。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力。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该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且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再单科”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B 、AA、AB+、AB。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参加教学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20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20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这两个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这两个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专业课程学习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45000元人民币/年,第三学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按滑铁卢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0.3万加元/门*15门课程=4.5万加元,生活费年约1.2万加元,仅供参考,以滑铁卢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三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4500元人民币;若不能满足滑铁卢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须完成两校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同时满足两校授予学位要求,可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滑铁卢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55000元人民币/年,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学年可到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习,按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为4.7万美元/年,生活费年约1.5万美元/年,仅供参考,实际以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四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5850元人民币/人,学生如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学费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第二十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类),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到专业(类)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具体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第二十四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第二十五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具体是:地质学类(含国家理科基地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地质类(资源能源)包含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地球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钻探工程方向);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与信息类)包含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类包含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地理科学类包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类包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地质学类(菁英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类(菁英班)包含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按专业招生。第二十八条 保送生、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haosheng.cug.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zhaoban@cug.edu.cn,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7-67884345。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第三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文件要求制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详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2019-06-0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选拔录取新生。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中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简称:地大。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缩写:CUG。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标代码:10491。学校网址:http://www.cug.edu.cn。第四条 学校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另设未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第五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类、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第六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监督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第九条 各学院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自主招生以及特殊类型招考等工作。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力。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优先投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该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且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省份,还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及自主招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再单科”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B 、AA、AB+、AB。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浙江省、上海市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参加教学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第十七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19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19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19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十八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该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该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且专业课程学习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45000元人民币/年(以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最终审核的收费标准为准),第三学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按滑铁卢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0.3万加元/门*15门课程=4.5万加元,生活费年约1.2万加元,仅供参考,以滑铁卢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收取第三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4500元人民币。若不能满足滑铁卢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第十九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第二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具体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第二十三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第二十四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具体是:地质学类(含国家理科基地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钻探工程方向);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地球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与信息类)包含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勘查技术与工程(勘查地球物理方向);海洋科学类包含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地理科学类包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类包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地质学类(菁英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类(菁英班)包含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直接分流至自主招生专业。其他按专业招生。第二十七条 自主招生、保送生、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haosheng.cug.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zhaoban@cug.edu.cn,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7-67884345。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6-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水平,择优选拔录取新生。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中文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简称:地大。英文名称: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缩写:CUG。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标代码:10491。学校网址:http://www.cug.edu.cn。第四条 学校分为南望山校区和未来城校区,南望山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未来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锦程街68号。第五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有: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定向生、中外合作办学等。第六条 本校培养的普通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校名均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和制度,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监督学校招生管理部门工作。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监察处,其主要职责是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第九条 各学院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开展招生计划编报、招生宣传、特殊类型招考等工作。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没有独立对外招生的权力。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编报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少数民族等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和行业发展态势、毕业生就业情况和人才培养条件,制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分专业计划、生源计划。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统一发布。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按规定预留少量机动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区、市)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录取标准的非特殊类型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排序进行录退。根据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该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进档考生,且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其他类别考生的测试科目等级须不低于江苏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分专业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再单科”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确定优先录取顺序;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B 、AA、AB+、AB。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和院校调剂志愿后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定男女生比例;不限定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参加教学培养环节,并达到相应水平方可毕业。第十八条 特殊类型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简章执行。2020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各省级招办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的录取按照学校2020年相应类别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定向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执行各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省级招生部门无此规定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75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体育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十九条 学校有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这两个专业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这两个专业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较好的考生报考。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专业课程学习需要一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学生第一、二、四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45000元人民币/年,第三学年在滑铁卢大学学习,按滑铁卢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0.3万加元/门*15门课程=4.5万加元,生活费年约1.2万加元,仅供参考,以滑铁卢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三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4500元人民币;若不能满足滑铁卢大学的入学要求而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后续学习期间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须完成两校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同时满足两校授予学位要求,可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滑铁卢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方向)专业外方合作单位为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生第一、二、三学年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习,学费为55000元人民币/年,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学年可到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习,按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学费标准收取学费(课程学习费用为4.7万美元/年,生活费年约1.5万美元/年,仅供参考,实际以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当年实际收费为准),同时我校收取第四学年的学籍管理费用5850元人民币/人,学生如继续留在我校学习,学费仍按我校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第二十条 报考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其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杂费除外)由定向单位提供,可享受由定向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定向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应定向培养单位就业。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当年公布的预科招生计划执行。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预科培养期间学业成绩及表现,结合学生志愿,确定专业(类),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录取到专业(类)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具体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第二十四条 新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凭有效证件报到入学。入学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事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到校后办理助学贷款。学校有完备的助学体系,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确保无一人因困辍学;学校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第二十五条 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贫困地区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可以转户口。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对于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学校还将开展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具体是:地质学类(含国家理科基地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地质类(资源能源)包含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地球科学类)包含生物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钻探工程方向);地球物理学类(地球物理与信息类)包含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类包含海洋科学、海洋工程与技术;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经济学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类包含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地理科学类包含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类包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数学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地质学类(菁英班)包含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类(菁英班)包含地球物理学、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按专业招生。第二十八条 保送生、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艺术类录取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官方网站:http://zhaosheng.cug.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027-67883687(兼传真),电子信箱:zhaoban@cug.edu.cn,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27-67884345。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发布招考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第三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北省发改委、教育厅文件要求制定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详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7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2017-01-1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具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计划招收音乐学专业50人。一.专业介绍我校音乐学专业主要分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致力于培养音乐理论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全面、专业技能出色、有艺术创新追求、具备歌舞表演、创编、策划与传播能力的综合型人才。该方向主要招收具有声乐表演基础的学生。音乐表演(钢琴)方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艺术创新追求、较系统的掌握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声乐及器乐的伴奏技巧和科学规范的演奏技能,具备钢琴独奏、艺术指导、编辑、策划与传播能力的应用型钢琴演奏人才。该方向主要招收具有钢琴演奏基础的学生。电子音乐是数字技术与音乐相结合的一个艺术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的艺术思维能力,综合扎实的音乐理论素质,具备音乐创作、编曲制作、影视配乐、编辑、策划与传播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该方向主要招收器乐(含钢琴、中西乐器、电声乐器等各类乐器)演奏基础的学生。学生毕业后可以在影视、网络等多媒体机构或文化馆、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事业单位从事音乐创作、制作、编辑、策划以及文艺活动表演、统筹管理和理论研究工作,也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音乐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学院积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音乐专业师生先后出访美国、东南亚、保加利亚等国家进行访问演出,获得国家汉办和合作方的高度赞扬。同时,与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和韩国建国大学等保持密切关系,其中包括师生访学、项目合作、艺术交流、文化推广等。学院每年支持师生前往意大利、法国等欧美国家进行访学、交流与项目合作。学院每年都会接待全球一流的音乐家、设计师、艺术家和学者来访或讲座。学院聘请瑞典著名华裔歌唱家蔡大生为讲座教授、美国阿尔弗莱德大学Stephen Crosby教授、Luanne Crosby 教授为客座教授、乌克兰青年钢琴家纳内米娃玛丽娜为学院合作艺术家。学院重视艺术创作。整合资源创作的大型原创音乐剧《雪莲花开》在上海公演并获奖;声乐情景套曲《我常怀念他》入选参演“八艺节”。2014年7月,学院成立了“星空合唱团”。学院设有“中国电子音乐学会应用电子音乐研究中心”。近年来,音乐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湖北赛区选拔赛、湖北省金编钟奖比赛、湖北省高校艺术节、“海峡两岸应用类电子音乐作曲比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北京国际电子音乐节作曲比赛”等,分获一、二、三等奖。参与制作的影视配乐、科普篇配乐的作品分获“科蕾奖”、“中国龙奖”等多类奖项。学院设有标准专业音乐厅、教学琴房、数码电钢教室、录音实验室、Pro Tools音频实验室、音乐理论课专用多媒体教室、舞蹈教室、剧目排演教室和设备先进的MIDI实验室等。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招收专业为音乐学专业,文理兼招。我校面向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浙江、河南、河北、江苏、山西、安徽、重庆、四川等十二省计划招生50人,其中湖北8人、湖南4人、广东3人、广西2人、浙江4人、河南4人、河北3人、江苏4人、山西4人、安徽3人、重庆3人,四川3人,预留计划5人。2017年音乐学专业主要招收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的学生,其中,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招收具有声乐表演基础的学生,音乐表演(钢琴)方向招收具有钢琴演奏基础的学生,电子音乐方向招收具有器乐(含钢琴、中西乐器、电声乐器等各类乐器)演奏基础的学生。三.报名条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报名:1.符合教育部2017年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电子音乐方向的学生须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了基本音乐理论。报考音乐表演方向的学生须具有一定的艺术表演能力,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2.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专业测试科目的主项必须为声乐、器乐、钢琴中的一项。具体如下:省份招生计划认可的专业或项目湖北8音乐学类考试科目湖南4音乐类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且主科为声乐、钢琴或器乐广东3统考项目不区分主副科广西2主科为演唱或演奏浙江4统考项目不区分主副科河南4主科为声乐或器乐河北3专项为声乐或器乐江苏4主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山西4音乐类考试科目安徽3模块八考试科目重庆3音乐表演方向四川3音乐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四.报名方式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2017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艺术类相关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五.录取及复查(一)录取原则: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音乐专业省统考合格证且合格证类别符合我校要求。2.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同批次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300/省统考总分)×6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40%)从高到低录取(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无单科要求。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5.录取时不区分专业方向,统一排序。新生入校后分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方向和电子音乐方向,由艺术与传媒学院组织安排分方向学习事宜。(二)录取时将考查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音乐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六.有关说明1.2017年我校不组织音乐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2.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学费约为每人每年10350元。3.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7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4.若教育部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七.监督机制1.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音乐专业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2.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八.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详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7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2017-01-1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具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7年计划招收美术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190人。2017年我校美术专业不设专业校考。一.招生计划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天津2222河北2222山东2222河南2242湖北8776湖南2222江西2232浙江4432江苏3442广东2222广西2222云南2222山西2222安徽2222重庆2221福建4422陕西2222四川2221总计47474738备注:预留计划11人。二.专业介绍1.环境设计,四年制本科,计划招生50人。培养目标:环境设计具有多学科交叉、渗透、融合的特点,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基本原理,综合素质全面,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和创新思维,能独立担任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的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主干学科:美术学、建筑学、设计学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相近专业:建筑学、风景园林2.视觉传达设计,四年制本科,计划招生50人。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知识面宽、综合素质全面,系统掌握艺术设计基本原理,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和创新思维,能独立担任广告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平面媒体和媒体视觉形象创意策划的专业设计人才。主干学科:设计学、美术学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相近专业:广告学3.数字媒体艺术,四年制本科,计划招生50人。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是数字技术与设计和造型艺术的完美结合,培养掌握数字媒体艺术及相关领域所需的专业知识、理论与设计方法,能从事动态视觉特效设计、交互式媒介与信息设计、影视传媒、动漫创意及数字制作的复合型专业设计人才。主干学科:设计学、美术学、信息科学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相近专业:动画、数字媒体技术4.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四年制本科,计划招生40人。培养目标: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专业是艺术、工艺、材料、化学、营销和管理等诸多知识的综合和交叉。要求学生系统掌握首饰设计及工艺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重视艺术思维设计与表现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级珠宝设计和技术人才。主干学科:设计学,珠宝工艺学,宝石学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就业方向:毕业生可从事首饰及相关艺术品设计、珠宝品牌规划设计、艺术首饰及定制首饰设计、宝石琢型设计、珠宝包装展示与广告设计、珠宝企业形象设计、珠宝设计及工艺专业研究、珠宝及奢侈品设计策划与管理等工作;主要到大中型珠宝企业、高级珠宝及奢侈品定制公司、装饰品及工艺品企业等就职,也可到大专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三.招生对象及条件符合教育部有关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专业省统考合格证。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者均可报名,文理兼招。四.报名办法1.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艺术类相关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五.录取及复查(一)录取原则: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同批次分数线。3.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300/省统考总分)×6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及分配专业(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后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分数优先即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分配专业时,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排序,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美术专业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4.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二)录取时将考查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美术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六.有关说明1.2017年我校不组织美术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2.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复为准,每人每年学费约为10350元。3.本简章条款最终以我校2017年招生章程解释为准。4.若教育部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七.监督机制1.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美术专业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2.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八.咨询方式咨询方式有:到校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信函咨询等。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详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3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最早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在国内外体育竞技比赛中屡获佳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单位”,省、部级群众体育运动先进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一.招收项目及名额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田径、游泳、羽毛球、攀岩、篮球(男子)项目共计45人,其中文化单招9人,高考文化成绩二本线65%14人。各项目预计招生名额分配如下:项目与人数 小项/位置 名额分配 游泳,15人 (每小项计划招收0-3人)50米仰泳男:0-3人100米蛙泳男:0-3人50米自由泳男:0-3人;女:0-3人100米自由泳男:0-3人;女:0-3人1500米自由泳男:0-3人50米蛙泳男:0-3人200米混合泳男:0-3人100米蝶泳男:0-3人;女:0-3人田径,10人 (侧重招收中长跑项目)100米男:0-2人400米男:0-1人;女:0-1人800米男:0-3人;女:0-1人5000米竞走女:0-1人跳高男:0-1人男子篮球,5人后卫男:0-5人前锋男:0-5人中锋男:0-5人羽毛球,10人 男:0-5人; 女:0-5人攀岩,5人 男:0-5人; 女:0-5人说明:各项目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二.报名资格1.基本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发展潜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羽毛球团体前三名)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2.除具备基本报名条件外,篮球项目的考生等级证书必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且在高中阶段至少参加两个学年度的三次省级(含)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湖北省考生认定下述比赛:(1)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篮球比赛(湖北省教育厅主办);(2)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及全国高中篮球联赛第一至第四阶段比赛)(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3)湖北省运动会青少年篮球比赛、湖北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湖北省体育局主办);(4)全国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篮球比赛、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联赛(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主办)。特别说明:凡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3.除具备基本报名条件外,攀岩项目的考生,必须近三年获得全国青年攀岩锦标赛单项比赛前六名(含)的成绩.4.申请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1)游泳项目:a.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获得国家运动健将证书并获得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前八名(近三年取得的成绩)的运动员;b.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未参加任何专业比赛,并两次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或者是一次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和一次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2)羽毛球项目:a.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获得国家运动健将证书并获得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前八名(近三年取得的成绩)的运动员;b.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未参加任何专业比赛的运动员。(3)攀岩项目:男子须获得全国攀岩锦标赛及以上级别比赛单项比赛前八名或全国青年攀岩锦标赛16岁以上组别单项比赛前两名;女子须获得全国攀岩锦标赛及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前六名。(4)田径项目:必须在省级综合性运动会或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中成绩达到或超过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5)篮球项目:必须是在高中阶段至少参加两个学年度的三次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5.报名时请选择是否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及是否为注册运动员。6.本简章所指全国比赛(除篮球项目和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外)仅限于全运会、中运会、城运会、锦标赛(青年类除外)、冠军赛、大奖赛。7.本简章所指国际比赛(除篮球项目和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外)仅限于奥运会、亚运会及各单项的年度锦标赛和汤姆斯杯、尤伯杯、苏迪曼杯。三.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特别说明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上得到查询认证(认证网址:http://jsdj.sport.gov.cn)。如不能通过官网认证的考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四.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7年2月15日16:00至2017年2月27日16:0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水平运动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2. 邮寄报名材料。考生须于2017年2月19日-2月28日 (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将报名材料寄达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并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请勿使用其他快递。材料包括:(1)《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系统直接打印,加盖中学公章);(2)近三年中学学籍证明原件(加盖中学公章);(3)个人简历;(4)身份证正反复印件;(5)高考报名号、等级证书网上核实结果保存的截图(该认证材料要含证书编号、审批单位名称和时间);(6)相关体育竞赛证明材料(运动员等级证书、名次或获奖证书、相关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等复印件);(7)诚信承诺书(附件)。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7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所有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请自行保存原件,报到时需验明原件。3.缴费说明。所有来我校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须于3月上旬(具体时间见我校招生网资格审查公告)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200元。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恕不退款。(注: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按教育部最新精神为准,若有变更,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最新缴费说明)4.文化考试说明。所有报考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文化单独测试的考生,须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其他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5.网上报名所填写测试项目须与个人所持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如出现两个或多个级别和小项证书,按最新的项目为准。篮球项目的报名只能填写一个位置。6.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凡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五.资格审查1.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体育课部负责资格审核,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2.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2017年3月上旬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术科测试。3.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六.测试办法1.测试时间:2017年3月 (具体时间地点见我校招生网资格审查公告)。2.测试前一天为现场报到时间。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登记照两张,等级证书、竞赛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现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报名材料与原件不符者,不予发放准考证。3.凡未在网上报名和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4.测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体育课部协助实施,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5.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在我校测试的术科成绩分项目排序,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入围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6.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单独考试录取资格的取得,除具备相应报名资格外,还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将按照考生术科成绩排序择优选择。七.录取办法1.201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优惠录取政策为:文化单独考试招生、二本线65%、二本线。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统测并达到相应要求。2.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文化成绩应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达到相应文化成绩要求后,按照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校测的运动成绩择优录取。3.对少数参加我校术科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我校将按照考生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校测的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4.对于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5.专业安排:所有入围考生统一安排至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考生应服从专业安排。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一本线可自由选择专业(菁英班、基地班、试验班、实验班、艺术类专业除外)。考生须于6月30日前主动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和体育课部反馈高考成绩及志愿。6.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运动员,学校将与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7. 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应按要求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各项比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与比赛的义务和责任。8.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9.若教育部2017年的政策有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八.监督机制1.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2.所有测试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报名和测试。对在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写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将取消其学籍。4.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九.咨询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体育课部咨询电话:027-67883149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点击下载:诚信承诺书.doc详情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1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是教育部批准最早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在国内外体育竞技比赛中屡获佳绩,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单位”,省、部级群众体育运动先进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一.招收项目及名额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田径、游泳、羽毛球、攀岩、篮球(男子)项目共计45人,其中文化单招9人,高考文化成绩二本线65%14人。各项目预计招生名额分配如下:项目与人数小项/位置名额分配游泳,15人(每小项计划招收0-3人)50米自由泳女:0-3人 100米自由泳男:0-3人  女:0-3人 400米自由泳男:0-3人 100米蛙泳女:0-3人 50米蛙泳男:0-3人 50米仰泳男:0-3人  女:0-3人 50米蝶泳男:0-3人 100米蝶泳女:0-3人 200米混合泳女:0-3人田径,10人100米男:0-3人  女:0-1人 200米女:0-2人 400米男:0-2人  女:0-2人 800米男:0-1人  女:0-1人 跳高男子:0-1人 铅球男子:0-1人男子篮球,5人后卫男:0-4人 前锋男:0-4人 中锋男:0-1人羽毛球,10人 男:0-5人  女:0-5人攀岩,5人 男:0-2人  女:0-3人说明:各项目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二.报名资格1.基本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发展潜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特别说明:我校认可的比赛获奖成绩均须在2015年7月-2018年1月期间取得。(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接力项目、羽毛球团体项目须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2.除具备基本报名条件外,篮球项目的考生等级证书必须在高中阶段(近三年)获得,在高中阶段至少参加两个学年度的两次省级(含)以上级别比赛获奖,且至少一次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湖北省考生认定下述比赛:(1)湖北省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湖北省体育特色项目学校篮球比赛(湖北省教育厅主办);(2)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及全国高中篮球联赛第一至第四阶段比赛(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3)湖北省运动会青少年篮球比赛、湖北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湖北省体育局主办);(4)全国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篮球比赛、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篮球联赛(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主办)。特别说明:凡曾经或目前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3.除具备基本报名条件外,攀岩项目的考生,必须近三年获得全国青年攀岩锦标赛单项比赛前六名(含)的成绩。4.申请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1)游泳项目:a.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获得国家运动健将证书并获得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前八名的运动员;b.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未参加任何专业比赛,并两次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或者是一次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和一次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2)羽毛球项目:a.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获得国家运动健将证书并获得全国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的前八名的运动员;b.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必须是未参加任何专业比赛的运动员。(3)攀岩项目:须获得全国攀岩锦标赛及以上级别比赛单项比赛前八名或全国青年攀岩锦标赛16岁以上组别单项比赛前两名(4)田径项目:必须在省级综合性运动会或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中成绩达到或超过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5)篮球项目:必须是在高中阶段至少参加两个学年度的两次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且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5.本简章所指全国比赛(除篮球项目和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外)仅限于全运会、中运会、城运会、锦标赛(青年类除外)、冠军赛、大奖赛。6.本简章所指国际比赛(除篮球项目和非专业注册运动员外)仅限于奥运会、亚运会及各单项的年度锦标赛和汤姆斯杯、尤伯杯、苏迪曼杯。三.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特别说明考生填报的测试项目须与个人所持等级证书上测试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上得到查询认证(认证网址:http://jsdj.sport.gov.cn)。如不能通过官网认证的考生,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四.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所有考生须于2018年1月10日15:00至2018年1月22日15:0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水平运动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并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时请选择运动员等级、是否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及是否为注册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相关要求,攀岩项目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学校不再组织专业校测。攀岩项目考生除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外,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2. 邮寄报名材料。所有考生须于2018年1月23日 16:00之前(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将报名材料寄达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并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其他快递恕不接收。材料包括:(1)《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系统直接打印);(2)高中阶段学籍证明原件;(3)个人简历;(4)身份证正反复印件;(5)高考报名号、运动员等级证书网上核实结果保存的截图(该认证材料要含证书编号、审批单位名称和时间);(6)相关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包含获奖网上查询网址、获奖证书、名次、相关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等复印件);(7)诚信承诺书(附件)。报名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7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所有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请自行保存原件,报到时需验明原件。3.缴费说明。所有来我校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须于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见我校招生网资格审查公告)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200元。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恕不退款。(注: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按教育部最新精神为准,若有变更,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最新缴费说明)4.文化考试说明。所有报考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文化单独测试的考生,须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其他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5.篮球项目的报名只能填写一个位置。6.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凡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五.资格审查1.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体育课部负责资格审核,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2.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于2018年3月中上旬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需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术科测试。3.在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六.测试办法1.测试时间:2018年3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地点见我校招生网资格审查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攀岩项目考生须参加全国统测,无须参加我校测试。相关要求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为准。2.我校测试前一天为现场报到时间。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登记照两张,等级证书、竞赛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现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报名材料与原件不符者,不予发放准考证。3.凡未在网上报名和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4.测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体育课部协助实施,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5.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在我校测试的术科成绩分项目排序,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入围名单,并确定不同的高考文化成绩优惠标准。相关结果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七.录取办法1.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优惠录取政策为:文化单独考试招生、二本线65%、二本线。凡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统测并达到相应要求。2.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文化成绩应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达到相应文化成绩要求后,按照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校测的运动成绩择优录取。3.对少数参加我校术科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我校将按照考生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校测的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4.高水平运动员文化单独考试录取资格的取得,除具备相应资格外,还须参加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将按照考生术科成绩排序择优选择,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5.专业安排:所有入围考生统一安排至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考生应服从专业安排。高水平运动员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一本线可自由选择专业(菁英班、基地班、试验班、实验班、艺术类专业除外)。6.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运动员,学校将与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联系,积极争取有关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7. 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应按要求积极参加运动训练和各项比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与比赛的义务和责任。8.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9.若教育部2018年的政策有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八.监督机制1.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进行全程监督。2.所有测试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报名和测试。对在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录取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写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将取消其学籍。4.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九.咨询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体育课部咨询电话:027-67883149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ug.edu.cn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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