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武汉大学

[切换城市]
武汉站> 武汉教育> 武汉大学> 武汉传媒学院信息

武汉传媒学院

英文名:Wuhan College of Media and Communications 简称:“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武传” 所在地:武汉 类型:艺术类

  • 武汉传媒学院招生简章

武汉传媒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 “ 依法治招 ” 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传媒学院。院校代码: 13686。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二号。第三条 学校开设有电影与电视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7个院31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并内设若干专业培养方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后,将由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具体领导和全过程监督。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处,为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处具体负责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的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报送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并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分省分专业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第四章  入学考试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十二条 在征得湖北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备案的前提下,学校可在有关省份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要求、考试时间以及考试程序以学校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第十四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六条 对于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凡我校组织过艺术专业测试的省份,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方能报考,如生源不足可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合格成绩;学校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相关专业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或专业联考成绩。凡我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省份的相关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也相同者,依次按语、数、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文理统排 ;我校未组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专业,舞蹈学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由高到低录取(生源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另行规定除外);湖北省内美术类与设计学类、音乐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 -6;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综合分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使用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舞蹈学类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合后的综合分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 -6+专业统考成绩。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条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等杂费。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前可在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未成功的学生,在入学后第二年,经本人申请,可由学校协助,向当地县、区、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人民币。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学校设有包括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多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武汉传媒学院联系方式: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二号邮编:430205招生处联系电话:027-81979007 、81979076、81979187(传真)网址:http://www.whmc.edu.cn  武汉传媒学院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详情
武汉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5
武汉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办学、“依法治招” 的要求,切实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汉传媒学院。院校代码:13686。武汉传媒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下设有电影与电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等7个学院,开设有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31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并内设若干专业培养方向。第三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由武汉传媒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收的主要类别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全程监督。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第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数,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每年的专业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计划,并登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在招生省份规定的时间内将生源分省、分专业的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同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第四章   入学考试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含艺术类专业文化课)的考生,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十二条 在取得湖北省教育厅及有关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备案的前提下,学校可在相关省份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第十四条 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选考科目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第十六条 对于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我校予以承认。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普通文、理类涉及到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湖北省内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专业统考成绩×10 -6;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摄影专业按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舞蹈学类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高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构成:(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10-6+专业统考成绩。湖北省外的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由高到低录取(生源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另行规定除外)。我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相关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语、数、外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文理统排 。如生源不足,也可认同同层次及以上层次院校同专业的合格成绩。第十九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条 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向学校交纳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入学前可在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 学校现有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内的多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武汉传媒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二号    邮编:430205    招生办联系电话:027-81979007、81979076、81979187(传真)    网址:http://www.whmc.edu.cn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2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7-%u0038%u0031%u0039%u0037%u0039%u0030%u0030%u0037/%u0038%u0031%u0039%u0037%u0039%u0030%u0030%u0038(兼传真)/%u0038%u0031%u0039%u0037%u0039%u0030%u0037%u0037
相关推荐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