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武汉大学

[切换城市]
武汉站> 武汉教育> 武汉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信息

湖北工业大学

英文名: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简称:“湖工大”,“HBUT” 所在地:武汉 院校代码:10500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理工类/工科类/考研院校

省属重点大学百校工程全国CDIO工程教育联盟卓越计划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
  • 湖北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2020-07-21
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https://m-ebook.eol.cn/ebook/2324#p=1详情
湖北工业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500),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第三条  学校1952年开始办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以来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参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7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第四条  本章程涵盖的招生类型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新疆定向生、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等。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对招生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起草招生方案;分解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等。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遵循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第十条  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第十一条  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第十二条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所属省(区、市)美术基础统考。第十三条  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对参加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美术类在湖北省属艺术本科第一批次,文理本科在湖北省属文理科第一批次,湖北省以外的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录取时以各地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时严格按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对生源特别充足的省(市、区)用预留计划进行顺序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六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高水平运动队以及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提供。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第十七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八条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第十九条  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第二十条  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分数﹝投档分数=(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一条  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折算】。第二十二条  非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达到所属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录取资格线或优录线。文化合格,按高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录取。第二十三条  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业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人文情怀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共有十个大类招生专业,实施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过程塑造,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前期学习大类公共课程,后期根据学生意愿按专业分流培养,学习专业课程。大类培养专业包括: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水务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其他的均按照专业进行招生。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待报省物价部门备案后,以我校财务处网站公示信息为准。第三十条  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分别为学生在第一学期末、第三学期末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联系电话:4000274620/027-59751111学校邮编:430068学校网址:http://www.hbut.edu.cn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0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详情
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21
湖北工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大学之一,近些年在CUBA以及各类乒乓球比赛中均取得骄人战绩。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丰富校园文化活动,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收项目、计划及专业(一)招生项目及计划:不超过40名。  项目位置计划备注篮球 共5人后卫0-3  前锋0-3  中锋0-3身高2M以上乒乓球/0-35 (二)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录取及二本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录取至文科专业;达到所在地二本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不受限。二、招生范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和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文理兼收。除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外,我校原则上不招收生源所在地未组织省级统一测试项目的考生。三、招生对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其中报考篮球项目考生年龄不超过 20 周岁)方可报名。除满足年龄限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招生程序(一)报名:考生在湖北工业大学招生网(zs.hbut.edu.cn)下载《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连同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近三年参赛成绩证明(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因其他快递可能无法直接将考生资料直接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考生用邮政EMS)寄至(以邮戳为准)或送达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寄送时间为2017年2月9日--2月20日,非此时间段寄送视为无效报名。(考生需同时将《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往指定邮箱:hbutzs@163.com)(二)初审: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监察处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审核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与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参加测试的名单、时间及具体安排在招生官网予以公布。(三)测试: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监察处共同组成考核测试组,对考生的基本功、能力、水平的测试和考核,其中篮球项目考生不分运动级别统一进行各位置测试。测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测试时间定于3月3日(篮球)、3月4日(乒乓球)(测试时间如有变动,我校会及时在招生官网发布通知)。测试项目及分值1、篮球:(1)半场往返运球上篮(前锋、后卫)(10分)、全场见线折返跑(中锋)(10分);(2)1分钟自投自抢(前锋、后卫投2分)(10分)、篮下左右打板投篮(中锋)(10分);(3)全场三对三( 30分);(4)全场五对五( 50分)。2、乒乓球:乒乓球男女分开测试,男女又各分为:单独考试组(必须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非单独考试组(含放弃单独考试机会的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1)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直接进行比赛测试。第一阶段根据报名人数分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根据实战能力和比赛名次进行打分排名。①实战能力(60分):前三板技术运用与效果(15分)、相持能力与应变能力(15分)、适应能力与心理素质(15分)、技术风格与综合实力(15分);②比赛名次(40分)。比赛采取三局两胜,每局11分。(2)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法:先进行基本功测试;再进行比赛:第一阶段根据报名人数分组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基本技术(40分):正手对攻(10分)、推侧扑(15分)、搓中起板连续拉(15分)。比赛(60分):①实战能力(40分):前三板技术运用与效果(10分)、相持能力与应变能力(10分)、适应能力与心理素质(10分)、技术风格与综合实力(10分);②比赛名次(20分)。比赛采取三局两胜,每局11分。(四)公示:考核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各项目以考生最后测试专项总分进行排序。(五)确定名单: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合格名单,报送湖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六)录取:1、对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健将级或一级高水平运动员,需另外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文化考试(3月20-25日报名、4月22-23日考试),我校在教育部5月20日公布相关文化成绩后,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队需要划定文化课合格线及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2、非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的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理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入围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文理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向省招办申请、公示,符合有关录取标准,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五、监督与处罚(一)湖北工业大学纪委作为专项测试的监督部门,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监督。(二)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三)考生须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高考体育测试现场进行调研和反兴奋剂抽测的通知》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四)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有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测试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五)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的争议、申诉等问题,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建立仲裁小组,及时受理并调查反馈。仲裁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学校制订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仲裁机制一经启动,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430068咨询电话:027-59751111(招生办公室)   027-59750618 (体育学院)监督电话:027-59750034(校纪委)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七年一月附: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doc详情
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24
湖北工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大学之一,近些年在CUBA以及各类乒乓球比赛中均取得骄人战绩。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丰富校园文化活动,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收项目、计划及专业(一)招生项目及计划:不超过40名。项目位置计划备注篮球 共5人后卫0-3 前锋0-3 中锋0-3身高2M以上乒乓球/0-35 (二)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录取及二本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录取至文科专业;达到所在地二本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不受限。所有运动员高考科类(文、理科)及拟报考专业需在报名时予以确定。二、招生范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和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文理兼收。除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外,我校原则上不招收生源所在地未组织省级统一测试项目的考生。三、招生对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 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招生程序(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18年1月19日9:00—2月6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报名。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1.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需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扫描件;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扫描件;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学历证明及高考报名表扫描件;6.其他获奖证书等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扫描件。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定拟选报的专业,写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名称及名次。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在参加运动员水平测试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原件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二)初审: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监察处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审核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与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参加测试的名单、时间及具体安排3月3日后在招生官网予以公布。(三)测试: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监察处共同组成考核测试组,对考生的基本功、能力、水平的测试和考核,其中篮球项目考生不分运动级别统一进行各位置测试。测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测试时间定于3月9日(篮球)、3月10日(乒乓球)(测试时间如有变动,我校会及时在招生官网发布通知)。测试项目及分值1、篮球:(1)半场往返运球上篮(前锋、后卫)(10分)、全场见线折返跑(中锋)(10分);(2)1分钟自投自抢(前锋、后卫投2分)(10分)、篮下左右打板投篮(中锋)(10分);(3)全场三对三( 30分);(4)全场五对五( 50分)。2、乒乓球:乒乓球男女分开测试,男女又各分为:单独考试组(必须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非单独考试组(含放弃单独考试机会的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1)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法:进行比赛测试。按照比赛秩序册的安排,根据报名人数抽签分组。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五局三胜制),第二阶段交叉单淘汰赛(五局三胜制),决出前八名。最后根据比赛名次进行排名。(2)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法:先进行基本技术测试,再进行比赛测试。基本技术测试:推侧扑、搓中起板连续拉。按照比赛秩序册的安排,根据报名人数抽签分组。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三局两胜制),第二阶段交叉单淘汰赛(三局两胜制)。最后根据比赛名次进行排名。注:所有比赛每局11分制。比赛使用红双喜白色新材料D40+塑料球(赛顶)。(四)公示:考核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各项目以考生最后测试专项总分进行排序。(五)确定名单: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合格名单,报送湖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六)录取:1、对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健将级或一级高水平运动员,需另外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文化考试(3月1-15日报名、4月21-22日考试),我校在教育部5月14日公布相关文化成绩后,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队需要划定文化课合格线及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2、非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的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理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入围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文理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向省招办申请、公示,符合有关录取标准,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五、监督与处罚(一)湖北工业大学纪委作为专项测试的监督部门,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监督。(二)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三)考生须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高考体育测试现场进行调研和反兴奋剂抽测的通知》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四)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有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测试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五)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的争议、申诉等问题,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建立仲裁小组,及时受理并调查反馈。仲裁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学校制订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仲裁机制一经启动,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430068咨询电话:027-59751111(招生办公室) 027-59750618 (体育学院)监督电话:027-59750034(校纪委)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  点击下载: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选专业.xlsx详情
湖北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1-28
湖北工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大学之一,近些年在CUBA以及各类乒乓球比赛中均取得骄人战绩。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丰富校园文化活动,2019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一、招收项目、计划及专业(一)招生项目及计划:不超过40名。项目位置计划备注篮球(男) 共5人后卫0-3 前锋0-3 中锋0-3身高2米以上篮球(女) 共5人后卫0-3 前锋0-3 中锋0-3身高1.85米以上乒乓球/0-30 (二)招生专业:单独考试录取及二本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原则上录取至文科专业;达到所在地二本分数线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不受限。所有运动员高考科类(文、理科)及拟报考专业需在报名时予以确定。二、招生范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和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文理兼收。除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外,我校原则上不招收生源所在地未组织省级统一测试项目的考生。三、招生对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各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报考男子篮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篮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报考女子篮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特别说明: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报名】报考乒乓球项目的考生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特别说明:乒乓球项目2019年男子无单招计划】(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四、招生程序(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19年1月21日14:00—2月17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报名。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1.湖北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需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扫描件;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扫描件;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扫描件;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5.学历证明及高考报名表扫描件;6.其他获奖证书等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扫描件。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定拟选报的专业,写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名称及名次。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在参加运动员水平测试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原件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二)初审: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监察处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审核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与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参加测试的名单、时间及具体安排2月22日后在招生官网予以公布。(三)测试: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监察处共同组成考核测试组,对考生的基本功、能力、水平的测试和考核,其中篮球项目考生不分运动级别统一进行各位置测试。测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测试时间定于3月2日(篮球)、3月3日(乒乓球)(测试时间如有变动,我校会及时在招生官网发布通知)。测试项目及分值1、篮球:(1)半场往返运球上篮(前锋、后卫)(10分)、全场见线折返跑(中锋)(10分);(2)1分钟自投自抢(前锋、后卫投2分)(10分)、篮下左右打板投篮(中锋)(10分);(3)全场三对三( 30分);(4)全场五对五( 50分)。2、乒乓球: 比赛测试。乒乓球男女分开测试,女子组又分为:单独考试组(必须具备一级运动员资格)、非单独考试组(含放弃单独考试机会的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单独考试组(五局三胜制):根据报名人数采取单循环赛或分组循环、淘汰赛。非单独考试组(男、女):按照比赛秩序册的安排,根据报名人数抽签分组。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三局二胜制),第二阶段交叉单淘汰赛(五局三胜制),决出名次。最后根据比赛名次进行排名。注:所有比赛每局11分制。比赛使用红双喜白色新材料D40+塑料球(赛顶)。(四)公示:考核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各项目以考生最后测试专项总分进行排序。(五)确定名单: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合格名单,报送湖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六)录取:1、对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健将级或一级高水平运动员,需另外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我校在教育部公布相关文化成绩后,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队需要划定文化课合格线及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2、非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的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文理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入围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地文理科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向省招办申请、公示,符合有关录取标准,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3、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五、监督与处罚(一)湖北工业大学监察处作为专项测试的监督部门,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监督。(二)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三)考生须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高考体育测试现场进行调研和反兴奋剂抽测的通知》的要求,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四)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有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测试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五)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的争议、申诉等问题,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建立仲裁小组,及时受理并调查反馈。仲裁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学校制订仲裁办法、规范仲裁程序,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仲裁机制一经启动,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 编:430068咨询电话:027-59751111(招生办公室) 027-59750618 (体育学院)监督电话:027-59750034(校监察处)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二0一九年一月附件: 湖北工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选专业科类专业代码专业所属学院理科0802机械类机械工程学院理科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工程学院理科0802H机械类(中英合作办学)机械工程学院理科080803T机器人工程机械工程学院理科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理科080801自动化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理科0807电子信息类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理科0807H电子信息类(中英合作办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理科0804材料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理科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理科0813化工与制药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理科081302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理科0830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理科0827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理科0809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理科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学院理科0810土木类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理科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理科082801建筑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理科082802城乡规划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理科0810H土木类(中法合作办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理科0810H土木类(中德合作办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理科1202工商管理类经济与管理学院理科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管理学院理科020301金融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理科0203H金融学类(中捷合作办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理科120801电子商务经济与管理学院理科12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与管理学院理科020106能源经济经济与管理学院理科080714T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理学院理科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院理科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理学院理科071202应用统计学理学院理科080205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学院理科050201英语外国语学院理科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职教师资班)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理科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职教师资班)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文科1202工商管理类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科120402行政管理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科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科020301金融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科0203H金融学类(中捷合作办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科120801电子商务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科020106能源经济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科050201英语外国语学院文科050262商务英语外国语学院文科050103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学院文科120801电子商务(职教师资班)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详情
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6-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500),英文名称:HubeiUniversityofTechnology,是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第三条  学校1952年开始办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以来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参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7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第四条  本章程涵盖的招生类型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新疆定向生、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等。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对招生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起草招生方案;分解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等。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我校遵循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第十条  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第四章入学考试(考核)第十一条  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第十二条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所属省(区、市)美术基础统考。第十三条  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对参加参加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学校美术类在湖北省属艺术本科第一批次,文理本科在湖北省属文理科第一批次,湖北省以外的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录取时以各地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第十五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时严格按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对生源特别充足的省(市、区)用预留计划进行顺序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六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高水平运动队以及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提供。第十七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上海、浙江等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分别以上海、浙江两地相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九条  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分数﹝投档分数=(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折算】。第二十一条  非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达到所属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录取资格线或优录线。文化合格,按高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录取。第二十二条  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业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为实现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共有十二个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前期学习大类公共课程,后期根据学生意愿按专业分流培养,学习专业课程。大类培养专业包括: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包装工程、工业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类(含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工程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酿酒工程)、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水务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土木类(含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其他的均按照专业进行招生。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九条  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分别为学生在第一学期末、第三学期末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联系电话:027-59751111学校邮编:430068学校网址:http://www.hbut.edu.cn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8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详情
湖北工业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5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500),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第三条 学校1952年开始办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以来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参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7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第四条 本章程涵盖的招生类型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新疆定向生、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等。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招生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对招生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起草招生方案;分解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等。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我校遵循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第十条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入学考试(考核)第十一条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第十二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所属省(区、市)美术基础统考。第十三条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对参加参加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四条学校美术类在湖北省属艺术本科第一批次,文理本科在湖北省属文理科第一批次,湖北省以外的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录取时以各地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时严格按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对生源特别充足的省(市、区)用预留计划进行顺序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十六条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高水平运动队以及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提供。第十七条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上海、浙江等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分别以当地相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第十九条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分数﹝投档分数=(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条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折算】。第二十一条非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达到所属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录取资格线或优录线。文化合格,按高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录取。第二十二条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业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为实现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共有十一个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前期学习大类公共课程,后期根据学生意愿按专业分流培养,学习专业课程。大类培养专业包括: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工程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酿酒工程)、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水务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资源环境科学)、土木类(含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其他的均按照专业进行招生。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它第二十六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第二十九条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分别为学生在第一学期末、第三学期末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第三十条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第三十一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联系电话:027-59751111       学校邮编:430068     学校网址:http://www.hb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hbut.edu.cn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9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湖北武汉市武昌南湖李家墩一村一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7-%u0038%u0038%u0030%u0031%u0034%u0037%u0030%u0038/%u0038%u0038%u0030%u0033%u0034%u0030%u0032%u0031
  • 邮编:
    430068
相关推荐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