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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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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

英文名:Wuh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简称:“武工大”,“WIT” 所在地:武汉 院校代码:10490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卓越计划
  • 武汉工程大学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6-03
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武汉工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标代码为“10490”,法人代表王存文,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学校设有武昌校区(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和流芳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第四条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武汉工程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其招生工作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执行。第五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考生。第六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为 (027)87002966(兼传真),网址:http:// zsb.wit.edu.cn。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一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第三章   入学考核第十三条   所有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为1:1.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超过1:1.05。第十五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单科成绩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以上优先录取;若条件仍相同,拟录取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其他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 考生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按当地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成绩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所含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当填报该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投档线下降分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直至批次线。第十九条   独立学院本、专科的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当地政策执行。第二十一条   对于符合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优先录取。第二十二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三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相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查询网址:http://zsb.wit.edu.cn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需交纳其他服务性费用。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等按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可按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根据学校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进校后可持相关证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上进,每学年都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设有贷学金和勤工助学金。奖、贷、助学金的发放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手册》实施。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武汉工程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1-17
武汉工程大学是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学校。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的需要,现将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1、一类资格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二类资格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3、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其它报考条件。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专业1、招生项目:健美操2、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规模不超过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招收人数最终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确定。3、专业:我校2017年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统一编入工商管理专业大类学习,后期分流到工商管理专业。三、报名时间及办法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2、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7年1月17日—1月31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确认。确认提交后,考生下载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盖章、本人签字,扫描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纸质材料邮寄学校。3、考生需提供的纸质材料(1)2017年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好后打印一式二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4)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5)获奖证书复印件;(6)运动会比赛秩序册复印件;(7)近期一寸蓝底照片4张;(8)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注:以上材料于2017年2月19日17:00前(以收件日期邮戳为准)用邮政EMS寄达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收件人:桂老师,电话:027—87002966;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流芳揽投部,张琳15827146126),邮编:430205。面试时需验证原件。4、资格审查: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运动队名单。四、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1、考生报到时间、地点(1)报到时间:2017年3月2日下午2:00-5:00(2)报到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流芳校区西北区三号楼3103办公室)(3)报到所需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2、专项测试时间、地点(1)测试时间:2017年3月3日(2)测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3、专项测试内容: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成套动作和专项素质。专项技术(难度动作)A、B、D组各选1个,C组选2个动作(不得同根),男生要求每个难度0.6分以上,女生要求每个难度0.5分以上。成套动作包括:竞技健美操成人套路1套(规定自选均可)。专项素质包括:(1)下肢:男生连续屈体分跳(10次)女生连续科萨克跳(10次)。(2)柔韧:三面叉。(3)一分钟仰卧两头起。五、录取工作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过程由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6〕1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下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名单,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被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2、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专项测试并合格,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3、一类资格生中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者,必须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其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合格线后,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4、其它资格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在计划范围内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考生所在省2017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和改革试点前的相应要求。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与比赛活动,履行个人应尽的义务。6、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考生的有关录取信息,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7、新生入校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水平测试,审查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8、考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六、解释权本招生简章由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详情
武汉工程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章程2018-06-25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武汉工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标代码为“10490”,法人代表王存文,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学校设有武昌校区(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和流芳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第四条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武汉工程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其招生工作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执行。第五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高考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第六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为(027)87002966(兼传真),网址:http:// zsb.wit.edu.cn。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一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第三章   入学考核第十三条   所有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组织对高水平运动队的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当年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为准。其它类型的招生入学考核按学校公布的相应招生办法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为1:1.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超过1:1.05。第十六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单科成绩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者优先录取;若条件仍相同,拟录取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其他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考生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按当地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成绩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所含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当填报该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投档线下降分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直至批次线。第二十一条   独立学院本、专科的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二条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当地政策执行。第二十三条   对于符合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符合本章程“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优先录取。第二十四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五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由相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zsb.wit.edu.cn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八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需交纳其他服务性费用。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等按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第三十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可按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三十一条    根据学校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进校后可持相关证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上进,每学年都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设有贷学金和勤工助学金。奖、贷、助学金的发放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手册》实施。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工程大学(盖章)    详情
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24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武汉工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标代码为“10490”,法人代表王存文,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学校设有武昌校区(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和流芳校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由中央和湖北省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第四条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是武汉工程大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其招生工作按《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执行。第五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高考生。第六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学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为 (027)87002966(兼传真),网址:http:// zsb.wit.edu.cn。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十一条   学校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年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在录取工作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有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第三章   入学考核第十三条   所有考生的文化课考试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地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为1:1.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如无特殊要求,一般不超过1:1.05。第十五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无我校志愿的考生。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考生专业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单科成绩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者优先录取;若条件仍相同,拟录取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录取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分数总和为录取总分。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选考科目成绩高者。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有其他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是: 考生专业总成绩以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按当地政策规定,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成绩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所含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当填报该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投档线下降分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直至批次线。第十九条   独立学院本、专科的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的政策规定。第二十条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当地政策执行。第二十一条   对于符合优录条件或降分条件进档的考生,符合本章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优先录取。第二十二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二十三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同等对待。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由相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查询网址:http://zsb.wit.edu.cn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需交纳其他服务性费用。学校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服务性收费等按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当年确定的标准执行并随入学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新生。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可按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根据学校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进校后可持相关证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上进,每学年都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设有贷学金和勤工助学金。奖、贷、助学金的发放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手册》实施。附         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武汉工程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10
武汉工程大学是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学校。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的需要,现将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1、一类资格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二类资格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3、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其它报考条件。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专业1、招生项目:健美操2、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规模不超过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招收人数最终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确定。3、专业:我校2018年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统一编入工商管理专业大类学习,后期分流到工商管理专业。三、报名时间及办法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2、网上报名考生可于2018年1月12日—1月26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确认。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1)武汉工程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2)竞赛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运动会比赛秩序册;(3)运动员等级证书;(4)身份证;(5)其他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3、资格审查: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运动队名单。四、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1、考生报到时间、地点(1)报到时间:2018年3月22日下午2:00-5:00(2)报到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流芳校区西北区三号楼3103办公室)(3)报到所需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2、专项测试时间、地点(1)测试时间:2018年3月23日(2)测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3、专项测试内容: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成套动作和专项素质。专项技术(难度动作)A、B、D组各选1个,C组选2个动作(不得同根),男生要求每个难度0.6分以上,女生要求每个难度0.5分以上。成套动作包括:竞技健美操成人套路1套(规定自选均可)。专项素质包括:(1)下肢:男生连续屈体分跳(10次)女生连续科萨克跳(10次)。(2)柔韧:三面叉。(3)一分钟仰卧两头起。五、录取工作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过程由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下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名单,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被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2、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专项测试并合格,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3、一类资格生中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者,必须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关于做好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其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合格线后,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4、其它资格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在计划范围内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考生所在省2018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和改革试点前的相应要求。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与比赛活动,履行个人应尽的义务。6、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考生的有关录取信息,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7、新生入校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水平测试,审查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8、考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六、解释权本招生简章由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详情
武汉工程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1-12-19
武汉工程大学是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学校。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现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的需要,武汉工程大学2012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1、一类资格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二类资格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它报考条件。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专业   1、招生项目:健美操   2、招生计划:武汉工程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招收20名,面向全国招生   3、专业: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12年1月13日至2月13日登录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zbc.wit.edu.cn),进入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2012年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好后合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zsb@mail.wit.edu.cn。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2012年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好后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运动会比赛秩序册复印件;   (7)近期一寸蓝底照片8张;   (8)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注:以上材料于2012年2月13日12:00前寄达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期邮戳为准),邮编430074。面试时需验证原件。   4、资格审查: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生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2年2月17日下午2:00-5:00   (2)报到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武昌校区)   (3)报到所需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   2、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2年2月18日   (2)测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   3、专项测试内容:测试内容包括专项难度、成套动作和专项素质。其中规定难度包括:男生--直升飞机成文森、直角转体540°、180°屈体分腿跳180°、剪式跳180°、依柳辛;女子--直升飞机、直角支撑加转体180°、交换腿劈叉跳、180°科萨克、无支持依柳辛;自选难度包括:A、B、D组各选1个,C组选2个动作,男生要求每个难度0.6分以上,女生要求每个难度0.3分以上,自选难度不得和规定动作重复。成套动作包括:竞技健美操成人套路1套(规定自选均可)和自选成套2套(风格不限,舞蹈、艺术体操、健身操或啦啦操均可)。专项素质包括:1分钟俯卧撑(男生:俯卧撑击掌)、1分钟仰卧起坐和三面叉。   4、专项测试评委的选取范围:专项测试评委要求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或具备健美操国家一级裁判员资格的人员。   5、文化课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12年2月19日   (2)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五、录取工作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全过程由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教务处及体育部共同参与实施与监督。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被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并合格,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3)一类资格生中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者,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一类资格生文化课考试、专项测试成绩达我校合格线后,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其它资格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在计划范围类内,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与比赛活动,履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6)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考生的有关录取信息,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解释权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属武汉工程大学2012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招生咨询电话:(027)87992030(027)87195649   传真电话:(027)87194853   邮政编码:430073   网址:http://zbc.wit.edu.cn   E-mail:zsb@mail.wit.edu.cn详情
武汉工程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2-12-24
武汉工程大学是被教育部批准为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学校。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现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的需要,武汉工程大学2013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均可报名。  1、一类资格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二类资格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它报考条件。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专业  1、招生项目:健美操  2、招生计划:武汉工程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招收20名,面向全国招生  3、专业: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13年1月5日至1月30日登录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zbc.wit.edu.cn),进入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2013年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好后合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电子邮件至18830645@qq.com。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2013年武汉工程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好后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运动会比赛秩序册复印件;  (7)近期一寸蓝底照片8张;  (8)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注:以上材料于2013年1月30日12:00前寄达武汉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期邮戳为准),邮编430074。面试时需验证原件。  4、资格审查: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生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3年3月8日下午2:00-5:00  (2)报到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武昌校区)  (3)报到所需证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学生证、获奖证书原件。  2、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3年3月9日  (2)测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  3、专项测试内容:测试内容包括专项难度、成套动作和专项素质。其中规定难度包括:男生--直升飞机成文森、直角转体540°、180°屈体分腿跳180°、剪式跳180°、依柳辛;女子--直升飞机、直角支撑加转体180°、交换腿劈叉跳、180°科萨克、无支持依柳辛;自选难度包括:A、B、D组各选1个,C组选2个动作,男生要求每个难度0.6分以上,女生要求每个难度0.3分以上,自选难度不得和规定动作重复。成套动作包括:竞技健美操成人套路1套(规定自选均可)和自选成套2套(风格不限,舞蹈、艺术体操、健身操或啦啦操均可)。专项素质包括:1分钟俯卧撑(男生:俯卧撑击掌)、1分钟仰卧起坐和三面叉。  4、专项测试评委的选取范围:专项测试评委要求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或具备健美操国家一级裁判员资格的人员。  5、文化课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  (2)考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五、录取工作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全过程由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教务处及体育部共同参与实施与监督。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被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所有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并合格,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3)一类资格生中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者,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一类资格生文化课考试、专项测试成绩达我校合格线后,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其它资格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在计划范围类内,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与比赛活动,履行个人应尽的义务。  (6)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公布考生的有关录取信息,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试费用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解释权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属武汉工程大学2013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  招生咨询电话:(027)87992030(027)87195649  传真电话:(027)87195649  邮政编码:430073  网址:http://zbc.wit.edu.cn  E-mail:18830645@qq.com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办公地点:第二教学楼一楼)
  • 电话:
    层次:本科咨询电话:%u0030%u0032%u0037-%u0038%u0037%u0031%u0039%u0035%u0036%u0034%u0039/%u0030%u0032%u0037-%u0038%u0037%u0031%u0039%u0035%u0038%u0031%u0031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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