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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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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

英文名: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WUST) 简称:“武科大” 所在地:武汉 院校代码:10488 类型:综合类

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省部共建大学卓越计划
  • 武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咨询分类电话2020-02-26
单位电话(027)主要咨询内容招生办公室68862888学校招生政策及录取相关内容材料与冶金学院68862345本院各专业详细介绍及在校学生情况介绍城市建设学院68893318恒大管理学院68862888化学与化工学院68862662机械自动化学院688622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68893263理学院68893241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68862888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68893368外国语学院68893231文法与经济学院6889331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68862065医学院68893453艺术与设计学院68862888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68862873国际学院6886295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详细介绍及在校学生情况介绍体育课部68863715高水平运动队详情
武汉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88);地址: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2号(邮政编码430065)。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和六家国家特大型企业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第六条 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确定。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二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第十三条 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在江苏省,我校要求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安排专业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执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在湖北省,我校为护理学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单独开设投档单位,与其他专业分开投档。既填报护理学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又填报其他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分类投档。如果投档线上护理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但该部分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如果投档线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第十六条 德语专业不限语种,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为准。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按学年计收的专业注册学费(简称专业学费)和按学分计收的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构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四条 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位于青山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电子邮箱:zsb@wust.edu.cn。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举报邮箱:jwjc@wust.edu.cn。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如遇国家、各省(区、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执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详情
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7-03-16
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武汉科技大学是原国家教委1987年批准的首批51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院校之一,2010年经教育部再评估,批准为有资格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201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将继续招生。一、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篮球(女)、田径。2、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分项目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其中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二、招生范围2017年,我校拟安排本科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可参考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其中,辽宁、宁夏、内蒙古、吉林、天津、海南、青海、黑龙江、北京等9个省(区、市)原则上只招收理科考生。三、报名条件1、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2、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同等学力证明并加盖公章。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得到查询认证。四、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采用函报方式。在报名时,请先将《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下载后填写完成并插入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duhui@wust.edu.cn。函报时间:2017年3月3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以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体育课部,邮编430081,并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寄出后,请及时与学校联系确认是否寄达,电话(027)68863715、13986200833。2、报名材料:(1)《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登记表》;(2)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供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3)高考报名表复印件;(4)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6)相关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并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审核盖章。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需将以上材料原件带来备查。五、测试办法1、考生须于2017年3月18日上午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1)测试时间:3月18日(2)测试地点:青山校区(篮球)、黄家湖校区(田径)(3)测试内容:篮球:全场运传球往返两趟跑篮、15米折返跑、一分钟自投自抢投篮(前锋和后卫)、半场移动背向进攻(中锋)、全场5对5比赛等。田径:专项测试。注:考生参加测试时需自行办理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生需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的权力。2、按照教育部要求,2017年我校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招生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6〕11号)(请考生点击查看)。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以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及相应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六、录取办法1、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政策要求。若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有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成绩标准。2、达到相应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的入围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馈报考志愿信息,若未按要求及时、如实进行反馈,后果由考生承担。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由学校进行安排。七、相关说明1、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对于在选拔过程中使用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3、若教育部、各省(区、市)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予以执行。八、监督机制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队的测试及录取工作,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九、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武汉科技大学邮政编码:430081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咨询电话:(027)68863715(体育课部),(027)68862888(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27)68862473(监察处)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七年二月附件(2个):1. 2017222_41647.0930956_附件一: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png2. 2017222_41647.1087926_附件二: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登记表.docx详情
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2-11
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武汉科技大学是原国家教委1987年批准的首批51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院校之一,2017年经教育部再评估,确定为有资格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将继续招生。一、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篮球(女)、田径、足球(男)。其中,篮球(女)、田径项目只招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2、招生计划:60人以内。分项目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其中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二、招生范围1、篮球(女)、田径:2018年我校拟安排本科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可参考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其中,辽宁、宁夏、内蒙古、吉林、天津、海南、青海、黑龙江、北京等9个省(区、市)原则上只招收理科考生。2、足球(男):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新疆、海南、山西、甘肃、陕西等11个省(区)。其中,海南原则上只招收理科考生。三、报名条件1、符合2018年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一)篮球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2015年7月1日—2018年3月9日)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注:不接受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的运动员报名。(二)田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2015年7月1日—2018年3月9日)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三)足球项目: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2015年7月1日—2018年3月9日)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运动员注册表》或《中国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并能在“中国足协注册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验证。(2)近三年(2015年7月1日—2018年3月9日)参加过下列省级及以上足球比赛:全国、国际比赛:(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省级比赛:(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3)各省体育局或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单项及以上比赛。注:不接受报名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的运动员报名。足球项目分为文化单考组和文化统考组,考生报名时须明确报考组别。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选择报名文化单考组或者文化统考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二级运动员考生只能报名文化统考组。2、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同等学力证明并加盖公章。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得到查询认证。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须对应一致)。四、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采用函报方式。在报名时,请先将《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请注意区分项目)下载后填写完成并插入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364270313@qq.com。函报时间:2018年2月28日~3月9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以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体育课部,邮编430081,并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寄出后,请及时与学校联系确认是否寄达,电话(027)68863715、13297979872。2、报名材料:(1)《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登记表》;(2)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供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3)高考报名表复印件;(4)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查询认证的等级证书结果截图打印件(该认证材料要含证书编号、审批单位名称、测试项目、测试小项、比赛时间和批准日期);(6)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运动员注册表》或《中国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等。报名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均使用A4纸张)装订,并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审核盖章。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特别说明: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需将以上材料原件带来备查。五、测试办法1、考生须于2018年3月24日上午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测试时间:3月24~25日(2)测试地点:青山校区(篮球)、黄家湖校区(足球、田径)(3)测试内容:篮球:前锋、后卫:全场运传球往返两趟跑篮、15米折返跑、一分钟自投自抢投篮、全场5对5比赛等;中锋:全场运传球往返两趟跑篮、15米折返跑、半场移动背向进攻、全场5对5比赛等。田径:专项测试。足球:一般球员:5×25米折返跑、传准、运射、比赛等;守门员:立定三级跳远、掷远与踢远、扑接球、比赛等。注:考生参加测试时需自行办理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生需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的权力。2、按照教育部要求,申请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 3月1日至3月15日。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请考生点击查看)。六、录取办法1、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及相应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对入围资格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录取要求分为三类:文化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含生源省份认可的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和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资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录取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2、达到相应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的入围资格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并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馈文化成绩和报考志愿等信息,若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和及时、如实反馈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经生源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由学校进行安排。3、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政策要求。若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有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成绩标准。七、相关说明1、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训练比赛和专业学习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对于使用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3、若教育部、各省(区、市)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予以执行。八、监督机制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九、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武汉科技大学邮政编码:430081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咨询电话:(027)68863715(体育课部),(027)68862888(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27)68862473(监察处)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二〇一八年二月详情
武汉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11
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湖北省“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是原国家教委1987年批准的首批51所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院校之一,2017年经教育部再评估,确定为有资格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201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将继续招生。一、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篮球(女)、田径、足球(男),只招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2、招生计划:61人以内。分项目招生计划见附件一,其中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二、招生范围1、篮球(女)、田径:2019年我校拟安排本科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可参考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其中,江苏、辽宁、宁夏、内蒙古、吉林、天津、海南、青海、黑龙江、北京等10个省(区、市)原则上只招收理科考生。2、足球(男):湖北、广东、云南、新疆、陕西、重庆、贵州等7个省(区、市)。三、报名条件1、符合2019年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一)篮球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2016年7月1日—2019年3月9日)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注:不接受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的运动员报名。(二)田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2016年7月1日—2019年3月9日)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三)足球项目: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2016年7月1日—2019年3月9日)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运动员注册表》或《中国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并能在“中国足协注册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验证。(2)近三年(2016年7月1日—2019年3月9日)参加过下列省级及以上足球比赛:全国、国际比赛:(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举办的比赛;(2)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3)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少年单项及以上比赛或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比赛;(4)教育部组织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联合承办或组(团)队参加国际中学生体育比赛。省级比赛:(1)以各省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比赛;(2)各省教育厅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各省教育厅承办的全国中学生体育比赛;(3)各省体育局或单项协会主办的全省青少年单项及以上比赛。注:不接受报名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的运动员报名。2、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属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同等学力证明并加盖公章。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获得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能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上得到查询认证。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须对应一致)。四、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采用函报方式。在报名时,请先将《武汉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请注意区分项目)下载后填写完成并插入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364270313@qq.com(邮件主题:省份+考生姓名+报考项目)。函报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1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以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体育学院,邮编430081,并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寄出后,请及时与学校联系确认是否寄达,电话13297979872。2、报名材料:(1)《武汉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登记表》;(2)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供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3)高考报名表复印件;(4)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查询认证的等级证书结果截图打印件(该认证材料要含证书编号、审批单位名称、测试项目、测试小项、比赛时间和批准日期);(6)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运动员注册表》或《中国业余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等。报名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均使用A4纸张)装订,并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审核盖章。报名材料恕不退还。特别说明:考生来校参加测试时需将以上材料原件带来备查。五、测试办法1、考生须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测试时间:3月28~29日(2)测试地点:青山校区(篮球)、黄家湖校区(足球、田径)(3)测试内容:篮球:前锋、后卫:全场运传球往返两趟跑篮、15米折返跑、一分钟自投自抢投篮、全场5对5比赛等;中锋:全场运传球往返两趟跑篮、15米折返跑、半场移动背向进攻、全场5对5比赛等。田径:专项测试。足球:一般球员:5×25米折返跑、传准、运射、比赛等;守门员:立定三级跳远、掷远与踢远、扑接球、比赛等。注:考生参加测试时需自行办理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生需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的权力。2、按照教育部要求,申请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六、录取办法1、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学校本着“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及相应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对入围资格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录取要求分为三类:文化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含生源省份认可的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和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资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录取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2、达到相应文化课考试成绩录取要求的入围资格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并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馈文化成绩和报考志愿等信息,若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和及时、如实反馈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经生源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由学校进行安排。3、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政策要求。若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有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并达到相应成绩标准。七、相关说明1、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训练比赛和专业学习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对于使用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3、若教育部、各省(区、市)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予以执行。八、监督机制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九、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武汉科技大学邮政编码:430081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咨询电话:(027)68863363(体育学院),(027)68862888(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27)68862473(监察处)详情
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8-06-0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88);地址: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2号(邮政编码430065)。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和六家国家特大型企业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第六条 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确定。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二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第十三条 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在江苏省,我校要求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安排专业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执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在湖北省,我校为护理学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单独开设投档单位,与其他专业分开投档。既填报护理学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又填报其他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分类投档。如果投档线上护理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但该部分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如果投档线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第十六条 德语专业不限语种,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为准。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按学年计收的专业注册学费(简称专业学费)和按学分计收的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构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三条 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位于青山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68864288(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电子邮箱:zsb@wust.edu.cn。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监察处)。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如遇国家、各省(区、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执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详情
武汉科技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9-05-1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武汉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488);地址:青山校区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邮政编码430081),黄家湖校区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黄家湖西路2号(邮政编码430065)。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和六家国家特大型企业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第六条 武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七条 学校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区、市)的相关政策确定。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十二条 对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第十三条 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在江苏省,我校要求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安排专业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执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在湖北省,我校为护理学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单独开设投档单位,与其他专业分开投档。既填报护理学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又填报其他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分类投档。如果投档线上护理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但该部分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如果投档线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第十六条 德语专业不限语种,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生源所在省相关投档规则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国家、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为准。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按学年计收的专业注册学费(简称专业学费)和按学分计收的课程学分学费(简称学分学费)构成;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照学年收取学费。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建立了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四条 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位于青山校区,招生咨询电话:027-68862888、68864288(传真),本科招生网址:http://zs.wust.edu.cn,电子邮箱:zsb@wust.edu.cn。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27-68862473(监察处)。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如遇国家、各省(区、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最新规定执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一路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 电话:
    %u0030%u0032%u0037-%u0036%u0038%u0038%u0036%u0032%u0038%u0038%u0038
  • 邮编:
    43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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