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
2、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非武汉市户籍的省内户籍居民。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非武汉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4、非武汉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就学人员省内户籍的是指全日制大中专学生,省外户籍的是指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
5、60周岁(含)以上,且在武汉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武汉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如手写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4、非本市户籍人员(湖北省外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需交验一些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均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属单位或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该证明须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统一格式要求出具。非武汉市户口的湖北省内常住户口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由备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的证明。
6、组团社出具的发票,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仅办理团队游提交)。
7、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领表---照相---填表---预审---提交申请---领取回执---缴费---邮寄(自选)---领证
1、武汉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
2、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时限: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办证时限: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的5个工作日。
2、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办证时限:首次申请30天,再次申请签注的15天。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一次签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