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居民、在本市工作、就学等的外地暂住人员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邀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2、就业、就学等所在地与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同一地(市)级公安机关管辖地区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就学人员省内户籍的是指全日制大中专学生,省外户籍的是指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
2、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3、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交验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下列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因公赴台备案表》)。
5、提交“赴台批件”,或省台办确认盖章批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及省(或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赴台人员行前教育证明。(原件拟留)
6、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7、已持有《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8、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办理。
领表---照相---填表---预审---提交申请---领取回执---缴费---邮寄(自选)---领证
1、武汉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
2、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理时限:
1、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及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办证时限: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的5个工作日。
2、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办证时限:首次申请30天,再次申请签注的15天。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本,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