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武汉大学

[切换城市]
武汉站> 武汉教育> 武汉大学>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信息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英文名:Wuhan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WHTCC) 简称:“武交院”,“武交职” 所在地:武汉 院校代码:13264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工科类/专科

省示范性高职省属高校
  •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成功举办首批汽车专业领域“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试考评工作2020-02-21
在北京中车行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省级办公室以及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各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汽车学院在2019年12月26-27日举行了《汽车动力与驱动系统综合分析技术(中级)》考评工作。我校1+X考核项目为动力系统部件检测与维修,主要分为动力系统部件检测与维修、自动变速箱部件检测维修、传动与分动部件检测维修和动力与驱动系统性能检测四个项目。汽车学院按照4个项目共设置了16个工位设置,参加考核学生共计54人。“1+X”证书制度证书试点工作作为“职教改革20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三教”改革、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抓手。学校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制定了首批试考评工作方案,组织汽车学院骨干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对参加试考评的54名同学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辅导和模拟考核。来自武汉机电工程学校、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和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等三所院校的共计8名教师到我校指导并参加了本次考评工作。观摩期间,汽车学院就培训内容、培训流程、教学模式、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方面与同类院校进行了深入研讨。考评现场(黄晶供图)详情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1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264)。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邮政编码:430065)。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一)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技能高考生)。(二)参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三)参加“3+2”中高职分段制转段考核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历年各专业录取报到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三)制订学校年度招生章程。(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七)代表学校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八)配合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普通文理考生(含艺术类)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 “3+2”中高职转段制考生须参加转段考核。考核方案由联办学校共同制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顺序志愿投档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105%以内。第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特殊专业除外,详见招生简章)。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第十六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根据投档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后续专业志愿排序,根据投档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当地贷款受理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没办理贷款而又没有筹够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携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6299学校主页:www.whtcc.edu.cn招生信息网:zs.whtcc.edu.cn招生咨询QQ:800038112    官方微信号:wjyzsb(订阅号)  详情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8-04-28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8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264)。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邮政编码:430065)。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一)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技能高考生)。(二)参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三)参加“3+2”分段制转段考核成绩合格,转入高职阶段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历年各专业录取报到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三)制订学校年度招生章程,报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六)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七)代表学校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八)配合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普通文理考生(含艺术类)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年度单招简章为准。“3+2”转段制考生须参加就读中职学校转段考核。考核方案由联办学校共同制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顺序志愿投档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105%以内。第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特殊专业除外,详见当年招生简章)。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第十六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依次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录取。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6299学校主页:www.whtcc.edu.cn招生信息网:zs.whtcc.edu.cn招生咨询QQ:800038112    官方微信号:wjyzsb(订阅号)    详情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9年修订稿)2019-05-10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质量,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264)。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邮政编码:430065)。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一)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考生、技能高考生)。(二)参加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三)参加“3+2”分段制转段考核成绩合格,转入高职阶段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结合历年各专业录取报到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三)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有关招生法规及政策,制订学校年度招生章程。(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六)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七)代表学校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八)配合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入学考试 第九条  普通文理考生(含艺术类)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中职类考生须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综合、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年度单招简章为准。“3+2”转段制考生须参加就读中职学校转段考核。考核方案由联办学校共同制订。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顺序志愿投档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105%以内。第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特殊专业除外,详见当年招生简章)。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第十六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所有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根据投档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再按后续专业志愿排序,根据投档成绩依次由高到低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开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入学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7—88756299学校主页:www.whtcc.edu.cn招生信息网:zs.whtcc.edu.cn招生咨询QQ:800038112  官方微信号:wjyzsb(订阅号)  详情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08招生章程2008-04-30
招生章程一、学校概况 (代码:13264)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学制三年。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畔,校园与武汉科技大学相邻,占地面积1000亩,在校学生13000余人。3、学院在湖北省招生代码:9026二、报名及录取规则1、学院2008年共有38个专业供考生选择,招生计划为3330人,面向全国招生 (详见省内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 2、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可报名。除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方向)专业限招男生外,其他所有学科及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两个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语种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3、湖北省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志愿卡(三)中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外省考生按当地招生政策招名。4、本院将按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生户口关系转到学院所在地。三、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四、毕业文凭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五、其它须知1、学院对在校学生设有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还可申报8000元/年的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1000-3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以及2000元/年的湖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全院18项奖、助学金全年达700余万元。2、学院设立了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3、根据国家政策,学院协助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六、联系方式1、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8756181 882216342、学院网址:www.whjzy.net3、招办邮箱:zlyf2808@163.com4、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 邮编:430065详情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20
招 生 章 程一、学校概况 (国标代码:13264) 1、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学制三年。 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畔,与武汉科技大学相邻,占地面积1120亩,在校学生10529人。 3、学院在湖北省招生代码:9026?二、报名及录取规则 1、学院2010年共有44个专业供考生选择,招生计划为3520人,面向全国招生(详见省内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 2、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可报名。除航海技术(海员外派计划)和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方向、海员外派计划)专业限招男生外,所有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3、本院将按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生户口关系转到学院所在地。?三、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毕业文凭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五、其它须知1、学院对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400元;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还可申报8000元/年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1000至3000元/年不等的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的湖北省政府助学金,2000元/年高校补助金。2009学年度,全院各项奖助资金达到1100余万元。 2、学院每年设立了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根据国家政策,协助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具体事项和流程可咨询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报到时携带已签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来校即可)。?六、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8756299 2、学院网址:www.whtcc.edu.cn3、招生咨询QQ号:(高考结束至填报志愿期间启用)1306257464 836327562 12080501541026974883 1435462974?1458160822 4、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6号 邮编:430065详情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11招生章程2011-04-25
一、学校概况 (国标代码:13264)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制三年。学院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畔,校园面积1120亩。学院在湖北省招生代码:9026。二、报名及录取规则 1、学院2011年共有48个专业及方向供考生选择,招生计划为3740人,面向全国招生(详见省内外分专业招生计划) 。 2、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可报名。除航海技术(外派海员计划)和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方向、外派海员计划)专业限招男生外,所有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3、本院将按湖北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生户口关系可转到学院所在地。三、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四、毕业文凭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五、其它须知1、学院设有特等奖学金2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等;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学生还可申报8000元/年国家奖学金,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的湖北省政府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2010年,全院无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院30%以上的学生能获得各类资助。 2、学院每年设立360余个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俭学活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减轻在校期间的经济困难。 3、学院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项和办理时间请咨询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报到时携带已签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来校即可)。2010年,学院共为950余名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7)887562992、学院主页:www.whtcc.edu.cn?3、招生就业网:zs.whtcc.edu.cn4、咨询QQ:(高考结束至填报志愿期间启用)1306257464 836327562 12080501541026974883 1435462974?1458160822 5、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 邮政编码:430065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6号 邮编:430065
  • 电话:
    招生咨询QQ:%u0038%u0030%u0030%u0030%u0033%u0038%u0031%u0031%u0032腾讯微博:http:/%u0074%u002E%u0071%u0071%u002E%u0063%u006F%u006D%u002F%u0077%u0068%u0074%u0063
相关推荐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延庆分校招生简章 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