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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Hubei Urban Construction Vocational And Technologi 简称:“湖北城建职院” 所在地:武汉 院校代码:12983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省示范性高职
  •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5-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计划管理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学校高考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科、理科、艺术类、高职单招、中高职3+2等。我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八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录取规则设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第十九条  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第二十一条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开展高职单招、五年一贯制等类型等招生工作按照相应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执行。第二十三条  贫困生资助体系:1、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4、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甲等500元、乙等300元、丙等200元。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持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开学时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报到手续。6、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固定或者临时勤工助学工作,津贴标准为固定岗位每月440元。7、行业企业奖(助)学金 “订单班”校企合作企业、行业出资设置的专项奖(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有关学校各系(部)、专业的详细介绍和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学校网站:http://www.hbucvc.edu.cn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hbucvc.edu.cn;3、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9、81326808(传真);4、微信公众号:湖北城建职院 微信号:hbucvc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零二零年五月 详情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计划管理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院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学院高考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科、理科、艺术类、高职单招、五年一贯制等。我院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我院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八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录取规则设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十九条  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第二十一条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开展高职单招、五年一贯制等类型等招生工作按照相应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执行。第二十三条  贫困生资助体系:1、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4、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甲等500元、乙等300元、丙等200元。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持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开学时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报到手续。6、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固定或者临时勤工助学工作,津贴标准为固定岗位每月440元。7、行业企业奖(助)学金 “订单班”校企合作企业、行业出资设置的专项奖(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有关学院各系(部)、专业的详细介绍和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学院网站:http://www.hbucvc.edu.cn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hbucvc.edu.cn;3、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9、81326808(传真);4、微信公众号:湖北城建职院 微信号:hbucvc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零一八年四月 详情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计划管理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十六条  学校高考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科、理科、艺术类、高职单招、中高职3+2等。我校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我校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七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八条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高校招生录取规则设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十九条  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第二十一条  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开展高职单招、五年一贯制等类型等招生工作按照相应的招生录取实施细则执行。第二十三条  贫困生资助体系:1、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4、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甲等500元、乙等300元、丙等200元。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持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开学时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办理报到手续。6、勤工助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固定或者临时勤工助学工作,津贴标准为固定岗位每月440元。7、行业企业奖(助)学金 “订单班”校企合作企业、行业出资设置的专项奖(助)学金。第二十四条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有关学校各系(部)、专业的详细介绍和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学校网站:http://www.hbucvc.edu.cn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hbucvc.edu.cn;3、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9、81326808(传真);4、微信公众号:湖北城建职院 微信号:hbucvc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零一九年四月 详情
湖北城建职院38个专业招生 新增4个信息化专业2016-07-11
2016年毕业季,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0多个建筑类专业100%就业率,吸引众多高考考生及家长关注。该校招就办负责人曾昭海介绍,今年38个专业计划招生总人数达3930人,考生可重点关注新增的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城市信息化管理、电子商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4个专业。2016年毕业季,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0多个建筑类专业100%就业率,吸引众多高考考生及家长关注。该校招就办负责人曾昭海介绍,今年38个专业计划招生总人数达3930人,考生可重点关注新增的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城市信息化管理、电子商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4个专业。“在专业选择方面,学校会尽量满足学生填的第一志愿,尽量保证所有的学生都能就读自己选的专业,城建职院不存在就业冷门专业。”曾昭海建议,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来选专业,即使入学后对该专业并不是特别感兴趣也不用担心,在一个学期结束后,可以申请转专业。“学校对专业的限制比较宽松,以学生的兴趣点为主。”曾昭海表示,学校也会根据就业市场和时代发展来调整专业设置,比如今年新增的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城市信息化管理、电子商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四个专业,都是就业前景非常好的专业。据悉,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而今年共有38个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总人数达3930人,其中艺术类招生约为220人,省内招生约为2837个。“今年最大的亮点,就是新增的精准扶贫计划。”曾昭海告诉记者,从今年起,湖北省选择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高职高专院校,对口招收全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省招办分类投档录取,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投档录取分数线可低于校线,但不能低于高职高专批次线。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有7个专业招收百余名“精准扶贫计划”学生,考分高于湖北省高职高专批次线就有机会录取,入校后实行一对一帮扶,毕业时保证就业。学校在教学的过程中,也十分注重实践,讲求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目前学校和多家企业有合作培养学生,就业极具优势。对学历有更高要求的学生,可以选择自考专升本,学校和武汉科技大学合作,学生可以从大二开始,在武汉科技大学自考专升本,三年专科毕业后,同年十月就可以拿到本科文凭。目前工程管理、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可以专升本,均为学校的优势专业。目前,该校每学年的学费,普通类为5000元,艺术类为6500元。学生宿舍为公寓式,其中住宿标准4人间每年1320元、6人间每年1080元。对于优秀的学生,学校会提供全额奖学金,另外对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最后,曾昭海再次强调: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湖北省招生代码为9530。“考生经常将我们学校和武汉城市职院搞混淆,名字接近,考生很容易搞混淆。”曾昭海很无奈地说道,以往很多考生发生填报错误的情况,在湖北高职高专院校中,该校的建筑专业是“绝对的王牌”,10多个建筑类专业的就业率都是100%。此外,学校还建有全国领先、湖北唯一的“国家建筑实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的建筑专业学生都会来该基地实训。(记者 许文秀)详情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30
第一条 学校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六条 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4、报考我院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5、专业安排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6、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七条 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根据有关规定,贫困学生入校后学院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有关学院各系(部)、专业的详细介绍和2008年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招生网站:http://www.ucvc.net;3、学院招生办公室E-Mail:hbucc@vip.163.com;4、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8、81326809,传真:81326808;第九条 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零零八年三月详情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22
第一条? 学校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第三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第六条?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4、报考我院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第七条?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根据有关规定,贫困学生入校后学院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八条 毕业发证:学生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有关学院各系(部)、专业的详细介绍和2010年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招生网站:http://www.ucvc.net;3、学院招生办公室E-Mail:ucvczb@163.com;4、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8、81326809;第十条?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零一零年三月详情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17
第一条? 学校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第三条?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高专第五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第六条?录取规则: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2、按照考生报考学院志愿先后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所有专业对男女性别不限,男女比例无要求。4、报考我院考生对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接受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5、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第七条?贫困生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根据有关规定,贫困学生入校后学院可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第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院。有关学院各系(部)、专业的详细介绍和2011年详细招生计划等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2、招生网站:http://www.ucvc.net;3、学院招生办公室E-Mail:ucvczb@163.com;4、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1326808、81326809;第九条?本章程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零一一年三月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藏龙岛科技园区 藏龙大道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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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030%u0032%u0037-%u0038%u0031%u0033%u0032%u0036%u0038%u0030%u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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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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