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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Hubei Communication Technical College 简称:“湖北交院” 所在地:武汉 院校代码:12752 类型:文科类/理科类/理工类/工科类/专科

省示范性高职交通运输部示范性院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
  •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8年招生章程2018-04-28
2018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52第四条  学校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第六条  学制:三年第七条  学校地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学校设主校区、西校区,主校区地址为注册地址;西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航海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所设专业,工程造价、会计专业办学地点在西校区;其它专业办学地点在主校区。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文凭。第九条  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它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500-1000元/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第十一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参加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第十四条  考试分数: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政策执行。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八条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分数再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依次类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退档。对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只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按照当年国家政策执行。 第六章   入学规定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初步审核,并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发现学生存在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学籍。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第七章    奖助学制度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优秀新生入学奖。1.对于湖北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按分数情况予以奖励:二本线上50分以上(含)新生按10000元/生予以奖励;二本线(含)——二本线上50分新生按4000元/生予以奖励;二本线下10分(含)——二本线新生按2000元/生予以奖励。2.对于获得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按获奖等次给予奖励:对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一等奖新生按10000元/生予以奖励;二等奖新生按4000元/生予以奖励;三等奖新生按2000元/生予以奖励。对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一等奖新生按4000元/生予以奖励;二等奖新生按2000元/生予以奖励。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奖助政策,学校每年按规定组织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对湖北省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定向精准扶贫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业设计,除每年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学校给予第一学年3000元,第二学年2000元,第三学年1000元扶贫资金资助。第二十六条  社会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置众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七条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八条  校内设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专项资助等帮扶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八章  招生纪律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第三十条 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三十二条联系方式:(一)咨询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邮政编码:430079(二)学校主页:http://www.hbctc.edu.cn   (三)招生信息网:http://zsw.hbctc.edu.cn/(四)E-mail:80281165@qq.com (五)招生咨询QQ号:800081902(六)微博: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七)微信:湖北交院招生办(八)联系电话:(027)87563713  87563702  87590771  8756488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30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52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第六条  学制:专科学制三年;“3+2”中高职分段培养学制两年第七条  学校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学校设卓刀泉校区、马沧湖校区;卓刀泉校区地址为学校注册地址,马沧湖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航海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所设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办学地点在马沧湖校区;其它专业办学地点在卓刀泉校区。第八条  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文凭。第九条  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其它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住宿费:500-1000元/年。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第十一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条件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参加湖北省2019年技能高考、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参加“3+2”中高职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成绩合格,转入高职阶段的学生。第十四条  考试分数: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政策执行。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第十六条  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配按学校招生委员会会议确定的原则和办法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八条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分数再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依次类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退档。对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将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只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第二十条  2019年学校有6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具体类别及专业为:建设工程管理类(包含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和水上运输类(包含专业: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学生在校学习半年后,在专业大类类别内选择具体专业。第二十一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校,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按照当年国家政策执行。第六章   入学规定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初步审核,并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发现学生存在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予以取消学籍。第二十三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第七章    奖助学制度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奖助政策,学校每年按规定组织评选并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第二十六条  对湖北省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定向精准扶贫专业或专业类别(航海技术、工业设计专业,建设工程管理类、水上运输类专业),除每年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学校给予第一学年3000元,第二学年2000元,第三学年1000元扶贫资金资助。第二十七条  社会企事业单位在我校设置众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八条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入学手续。第二十九条  校内设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专项资助等帮扶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八章  招生纪律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第三十一条 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一)咨询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邮政编码:430079(二)学校主页:http://www.hbctc.edu.cn   (三)招生信息网:http://zsw.hbctc.edu.cn/(四)E-mail:80281165@qq.com (五)招生咨询QQ号:800081902(六)微信:湖北交职院招生就业信息(七)联系电话:(027)87563713  87563702 87590771  8756488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详情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今年单招“公路维护管理”专业2013-03-01
本报讯(记者 许兰超 通讯员 高斌)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今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专业实行单招,招生计划50人,学院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行命题、考试、评价、组织文化考试、技能考核等,自主划定录取标准,自主录取。  此次单招,面向符合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院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土木水利类(如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专业等)或与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相近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高考、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与统招学生待遇相同。详情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30
一、学院简况(一)学院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二)学院代码(国标):12752(三)学院法定代表人:柴 野(四)学院性质:我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五)学制:学制三年(六)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中澳班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和澳大利亚博士山学院颁发的专科文凭。(七)学院地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学院设主校区和西校区,主校区地址为注册地址,西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0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三、招生条件(一)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四)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四、招生录取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接受监督的原则;(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六)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原则;(七)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分数再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五、收费标准(一)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每学年5200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每学年17000元。(二)住宿费:每学年500-1000元六、奖助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二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品行端正、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奖励。三是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颁发国家助学奖学金,对优秀特困生给予专项补助。七、新生入学规定(一)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愈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三)新生户口转入学院所在地,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九、其它(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二)网址:http://www.hbctc.edu.cn(三)E-mail:jianm_lee@vip.163.com (四)联系电话:(027)87424984 87423714 87421134 87421254 (五)邮政编码:430079(六)乘车路线:汉口方向乘715路、552路、590路、581路,中华路码头乘572路、529路,武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538路公共汽车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门口下车即可。详情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5-21
一、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12752? (三)学院法定代表人:王进思? (四)学院性质: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五)学制:三年? (六)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中澳班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和澳大利亚博士山学院颁发的专科文凭。? (七)学院地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学院设主校区和西校区,主校区地址为注册地址,西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二、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性别比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只招20%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比例不限。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六)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原则;? ?(七)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分数再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学年5200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每学年17000元;其它类专业每学年4000元。? (二)住宿费:每学年500-1000元。 收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2010年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六、奖助政策根据国家奖助政策,学院通过发放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及支持鼓励在校学生申请贷款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七、新生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可转入学院所在地,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九、其它? ?(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二)网址:http://www.hbctc.edu.cn? ?(三)E-mail:jianm_lee@vip.163.com?(四)联系电话:(027)87563713?87563702?87590771?87564887? ?(五)邮政编码:430079? ?(六)乘车路线:汉口方向乘715路、552路、590路、581路,中华路码头乘572路、529路,武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538路公共汽车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门口下车即可。详情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4-26
一、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2752? (三)学院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四)学制:三年? ?(五)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中澳班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和澳大利亚博士山学院颁发的专科文凭。(六)学院地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学院设主校区和西校区,主校区地址为注册地址,西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 二、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201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四)性别比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只招20%女生;其他专业性别比例不限。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 (五)进档考生专业严格按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对有特殊专长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比例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招生计划10%。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六)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分数再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批复为准。六、奖助政策根据国家奖助政策,学院通过发放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及支持鼓励在校学生申请贷款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七、新生入学规定(一)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三)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可转入学院所在地,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九、其它(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二)网址:http://www.hbctc.edu.cn(三)招生咨询QQ号:? 1005186049? ?1529173974? ?1553378608(四)E-mail:jianm_lee@vip.163.com?(五)联系电话:?(027)87563713?87563702?87590771?87564887 ?(六)邮政编码:430079 ?(七)乘车路线:汉口方向乘715路、552路、590路、601路、581路,中华路码头乘572路、529路,武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538路公共汽车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门口下车即可。详情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5-07
一、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752) (二)学院在湖北招生代码:8190 (三)学院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四)学制:三年 (五)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中澳班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和澳大利亚博士山学院颁发的专科文凭。 (六)学院地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学院设主校区和西校区,主校区地址为注册地址,西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确立的标准。 (四)性别比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只招20%女生;其他专业性别比例不限。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 (五)进档考生专业严格按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对有特殊专长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比例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招生计划10%。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专业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 (六)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的原则,分数再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五、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批复为准。六、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奖助政策,学院通过发放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及支持鼓励在校学生申请贷款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七、新生入学规定(一)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三)新生户口根据自愿可转入学院所在地,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九、其它(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二)网址:http://www.hbctc.edu.cn(三)招生咨询QQ号: 1005186049 1529173974 1553378608(四)E-mail:jianm_lee@vip.163.com(五)联系电话: (027)87563713 87563702 87590771 87564887 (六)邮政编码:430079 (七)乘车路线:汉口方向乘715路、552路、590路、601路、581路,中华路码头乘572路、529路,武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538路、903路公共汽车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门口下车即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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